荷據時期(一六二四年至一六六二年)的高雄紅毛港-從海汕之謎談起
十六世紀中業,當葡萄牙人的船經台灣近海,望見島上草木蓊鬱綠意盎然,遂稱台灣為「福爾摩沙」(Ilha Formosa),荷蘭、西班牙據台間,對台灣仍稱「福爾摩沙」。其間荷蘭據臺江(今臺南市)及南部地區凡三十八年。西班牙據雞籠(今基隆市)、淡水(又名滬尾)凡十六年。
(一)據高雄紅毛港當地人傳說,明朝末年,本地與大林蒲及埔頭之間,有港連接今之內海,在荷蘭時代尚未與台灣本島完全相連,而此未相連之處,即為寬廣水域,應該就是「紅毛港」。而荷蘭人即由此港登陸,並在此定居。查當年荷蘭人所繪地圖可知,紅毛港原為一獨立小島嶼,約在十七世紀,其東南與環抱潟湖的沙洲相連,加上潮流影響,由下淡水溪排出的泥沙在此淤積成長約十一.五公里狹長海汕沙洲,形成潟湖港灣。
(二)也有人認為,在現在第二港口姓張與紅毛港之間,有個地勢較低的地方叫「崩隙」,四百年前仍個缺口,荷蘭人曾由缺口出入,並在此泊船,故該地名稱為「紅毛港」。
(三)另說,當荷蘭人在大員島築熱遮蘭城之際,為了找一處前哨港,為防守之前線,在航海巡弋中選擇向海中凸之一角 作為登陸之地,在現在台電火力發電廠與中油大林蒲廠附近,即昔日紅毛港堰處出入,並在此定居,人稱之為「紅毛港」。由 於荷蘭人髮色屬於棕色的異族番邦,時人名之為「紅毛番」,而荷蘭人進出的這座港口也因此稱為「紅毛港」。
由此可知,「紅毛港」是由於荷蘭人上岸定居的港口而得名,「紅毛港」與「荷蘭人」是密不可分的,當年荷兵從埔頭仔與大林蒲之間的海域入侵,建紅毛港使與安平港成犄角之勢,依當時的行政組織,當隸屬於南部會議區。
荷蘭於明天啟四年(一六二四年)從澎湖抵鹿耳門,是第一個有系統的開發與統治台灣的國家,以「荷蘭東印度公司」(Vereenigde D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)企業體的型態,作荷蘭王室的代理人,開始經營東方的根據地,於是紅毛港,遂成為主要防地之一,從史籍所載的零星記錄,每屆漁期,就有很多漁戶,來自閩南,從事於漁業,在漁業中,以捕烏魚為最重要。在西元一六五0年(明永曆五年、清順治七年)史籍曾記載:中國人每年十一月底起至翌年一月中旬為止,有戎克船八0至一00艘至打狗(今高雄)海域進行烏魚漁業,當年中國人在此沿岸捕魚,要獲「荷蘭東印度公司」准許,更要繳付十分一的魚稅,荷人派檢查船來此查核其捕魚繳稅情形,當時漢人大都聚集在港灣內側,荷人稱「漢德那斯島」,雙方會合進行貿易。一六四三年(崇禎十六年),荷人曾記載打狗(旗津、紅毛港)有小芧屋四間,有中國漁人睡在其中。
迄永曆十五年(一六六一)十二月十三日太守揆一投降,鄭成功復台,荷蘭人在「紅毛港」的經營,至此終結。其憑藉「軍事、宗教、組織」三種力量,共統治台灣卅八年,歷十二任太守。